4月20日至21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湘贵率队赴湖北省开展《贵州省慈善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湖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显富出席调研座谈会,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省司法厅、北京市浩天信和(贵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相关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座谈会现场


(资料图片)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湖北省慈善总会,详细了解湖北省慈善总会机构建设、应急慈善活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大病救助项目等情况。随后,前往武汉市江汉区打铜社区,调研“五社联动”项目实施情况,听取打铜社区和相关社工机构负责人对发展社区慈善事业的意见。调研组还调研了“抑”路阳光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慈善项目。

在湖北省慈善总会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湖北省民政厅介绍了《湖北省慈善条例》立法工作经验,交流了慈善表彰制度、慈善财产管理、规范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引导个人求助行为、补齐应急慈善短板等立法亮点,湖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就立法工作作了发言。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负责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调研组成员就《贵州省慈善条例(草案)》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一致认为,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改善民生、造福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是培育公民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的重要实践载体。制定《贵州省慈善条例》,将为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推进慈善领域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意义重大。《湖北省慈善条例》立法工作中的许多经验值得我省学习借鉴,湖北省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许多做法值得我省推广应用。在立法过程中,将充分吸纳湖北省的经验和做法,让《贵州省慈善条例》更加符合贵州省情和全省慈善事业发展需求。

来源 | 贵州省民政厅

校对 | 刘牛        

排版 | 罗娇

责编 | 施绍根     

审发 |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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