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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15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15日,记者从三亚市交通运输局获悉,221名出租车驾驶员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被依法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类别)。

8月14日,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依法撤销221名人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类别)。

据了解,根据海南省道路运输便民服务支撑系统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背景核查反馈的结果,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的规定,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撤销221名人员(见附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类别),并公告其证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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