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1日消息(记者 曹倩)21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资料图】

《指导意见》对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提出了优化债券审核注册体系、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债券存续期管理、依法打击债券违法违规行为等4个方面共计12条措施。

《指导意见》指出,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督促发行人做好融资统等规划,防范高杠杆过度融资,实施发行人分类监管,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健全以发行人质量和偿债风险为导向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体系,提升尽职履责有效性,畅通违约债券出清渠道,持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机制,持续优化债券市场发展生态。

“《指导意见》重点突出了债券注册制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投资者保护、进一步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以及畅通违约债券出清渠道五大特点。”分析人士如是表示。

《指导意见》包含4方面12条措施

《指导意见》根据《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先关规定,坚持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原则,按照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促进协同发展思路,对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提出了优化债券审核注册体系、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债券存续期管理、依法打击债券违法违规行为等4个方面共计12条措施。

首先,优化债券审核注册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分工明确、高效衔接的审核注册流程,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安排,加强质量控制和廉政风险的防范。

具体来看,一是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突出重要性、强化针对性。

二是建立分工明确、高效衔接的审核注册流程,证券交易所等承担公开发行债券审核主体责任,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交易所等审核意见履行注册程序,并重点关注“六个重大”情形。

三是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安排,强化“受理即纳入监管”要求,健全与注册制相适应的事中事后持续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四是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等发行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证券交易所等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廉政监督机制。

其次,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

《指导意见》明确,发行人应当严格履行本息偿付义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具体来看,一是发行人应当严格履行本息偿付义务,做好融资统筹规划,防范高杠杆过度融资。

二是发行人应当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严禁挪用募集资金等行为。

三是按照扶优限劣原则,进一步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对弱资质企业加强把关,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

四是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健全债券业务质量和执业风险控制机制,完善中介机构债券执业能力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再次,强化债券存续期管理。

《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债券日常监管体系,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机制。

具体来看,一是完善债券日常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派出机构和证券自律组织监管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债券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债券业务的现场检查,并督促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严格履行风险监测、报告、处置义务。

二是持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机制,健全债务管理工具相关制度安排,鼓励通过多种方式推动违约债券有效出清。

最后,依法打击债券违法违规行为。

《指导意见》强调,加大对债券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构建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着力建设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债券市场,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具体来看,一是加大对债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精神,构建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推动对债券违法违规主体依法进行民事和刑事追责,合力形成司法震慑。

二是完善适应不同债券类型和风险特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健全债券受托管理、持有人会议等投资者保护机制。

出台《指导意见》的“四个考虑”

此次与《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一同出台的,还有《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分析人士指出,证监会制定了这两个文件,主要是为了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完善债券注册制基础制度安排、维护债券市场良好生态,以及强化质量控制和廉洁风险防控。

在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进一步提高债券审核注册工作效率和可预期性,持续提高优质企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便利性,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完善债券注册制基础制度安排方面,坚持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导向,着眼于完善债券注册制全流程基础制度安排。包括:优化债券发行审核注册机制,完善注册会、审核会等决策制度机制,实现审核标准、审核流程的公开透明等。

在维护债券市场良好生态方面,着力压实债券发行人主体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强债券发行和存续期监管,强化稽查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健全与债券注册制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在强化质量控制和廉洁风险防控方面,着力督促债券审核机构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健全规范透明、有效制衡的债券发行审核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对审核机构债券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一体推进提高债券审核质量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债券注册制的“五大特点”

分析人士指出,《指导意见》重点突出了债券注册制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投资者保护、进一步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以及畅通违约债券出清渠道五大特点。

一是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简明易懂的语言披露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要信息。

二是强化投资者保护,要求发行人落实偿债保障责任,做好融资统筹规划,防范高杠杆过度融资,用好投资者保护条款示范文本。强化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一案双查”。

三是针对债券滚动发行、频次较高的特点,对发行人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健全知名成熟发行人等制度,优化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

四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按照重要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原则,健全以发行人质量和偿债风险为导向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体系,提升尽职履责有效性。

五是畅通违约债券出清渠道,持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扎实推进债券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加快完善公司(企业)债券制度规则体系,持续推进审核注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强化债券全链条监管和风险防范,全面深化债券市场功能,更好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央广资本眼)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