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X.law is law

1.信仰远非“私密的”、纯粹的心理状态,它早已物质化在我们有效的社会行为中。信仰支撑着幻象,而幻象调节着现实。

2.人们通常说,在卡夫卡的小说的“非理性”宇宙中,他为现代官僚体制和现代官僚体制下的个人命运提供了“夸张的”、“幻象的”、“主观上被歪曲了的”表现方式。

2-1.但我们忽略了,正是这样的“夸张”表现了调节“有效”、“真实”的官僚体制的力比多功能的幻象。


(相关资料图)

<不是卡夫卡夸大了现实、营造了超现实的幻象;而是这种看似夸张的幻象本来就根植于社会现实之中,卡夫卡只不过把它表达了出来。>

2-2.“卡夫卡的宇宙”并不是对社会现实的幻象化。相反,它是在社会现实中运作的幻象的上演:我们全都心知肚明,官僚体制并不全能;但我们在官僚体制下所做的所有有效行为都在无意识地、外在地信仰着官僚体制的全能性。

3.传统的意识形态批判总是试图从某个社会有效关系的结合中推导出该社会的意识形态形式。与此不同,精神分析的意识形态批判首先着眼于在社会现实中运作的意识形态幻象。

4.我们所谓的“社会现实”由某个“仿佛”支撑:根据我们的行为判断,仿佛我们相信官僚体制是全能的,仿佛我们相信货币天然地就是所有商品的等价物,仿佛资产阶级代议制政府能够最大程度上代表民意……

5.我们不能在“心理学”层面上设想这种“信仰”,因为这种“信仰”已经具身于、物质化于社会场域的有效功能之中。

6.帕斯卡是阿尔都塞在确立“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这一概念时的主要参照点。

6-1.在帕斯卡看来,我们的理性活动所具有的内在性决定于外在的、无意义的“机器”,即能指、符号网络的自动性。

6-2.帕斯卡为无意识提供了拉康式的定义:无意识即无意识地领导着心灵跟随自己的“自动机”。律令的字符是无意义的,却又是构成性的。我们必须服从律令,不是因为它正义、优秀、有益,而是因为它就是律令。

7.我们必须服从律令,因为它是律令。这个同义反复表现了律令权威的“恶性循环”,表现了律令权威的根基源于它的阐明过程。

8.唯一真实的服从只是外在的服从。出于信念的服从反而不是真正的服从,因为这样的“服从”已经经过了我们主体性的中介。

8-1.出于信念而服从时,我们并没有真正服从权威,而只是服从我们的判断:判断力告诉我,这种权威是好的、明智的、仁慈的,因此它值得服从。

<我们会说:“1+1=2”,而不会说:“我相信1+1=2”。当有人质疑1+1=2时,我们会回答:“不管你怎么想的,可1加1就是等于2呀?”,把服从的对象当作客观现实的一部分加以无条件接受,这就是真正的服从。>

9.这种倒置不仅适用于我们和外在社会权威的关系,而且适用于我们对信仰这一内在权威的服从。

9-1.克尔凯郭尔曾经写道,如果我们因为基督的聪明和善良而信仰他,那是可怕的亵渎。相反,只有信仰基督,才能使我们洞察基督的善良和智慧。

9-2.我们肯定要寻找理由来证明我们所信仰、服从之物值得我们信仰、服从。但至关重要的宗教经验是:我们之所以找到了证明我们所信仰之物值得我们信仰,那是因为我们早已确立了这样的信仰;我们信仰某物,不是因为我们找到了足够充分的理由去信仰它。

<信仰和信仰的理由之间存在距离。为信仰寻找理由永远是回溯性的、滞后的。当你试图通过理由来使自己进入某种信仰时,你就已经被该信仰拒之门外了。>

10.对律令的“外在”服从并非对外在的压力的屈服(因此行为主义矫正术会失败),而是对命令的服从。只要这命令是不可思议的,只要它还保留着“创伤性的”、“非理性的”的品性,对律令的服从就是外在的服从。

11.律令创伤性的、不可整合的品性不仅不会隐藏它完整的权威,反而正是律令具有权威的积极条件。

11-1.这是律令的“超我”概念的根本特征:超我是一种被体验为创伤性的、无意义的强制令,它无法被整合进主体的象征界。

11-2.但是律令想要正常地发挥功能,律令对其阐明过程的依赖、律令的彻底偶然性就必须受到压抑、沉入无意识。

<这就是为何人们在早已进入某种信仰或服从某种权威后总是想着为自己的这种信仰和服从找一个在信仰和权威之外的理由。因为他们无法接受这种过于创伤的、无意义的纯粹偶然性,他们无法接受自己居然无意识地进入了一种状态,而该状态与该状态之外的任何东西都没有因果必然性。>

11-2-1.压抑的方式是,对律令的“意义”以及律令的正义根基和真理根基进行意识形态性的、想象性的体验。

11-2-2.被“压抑”了的不是律令的模糊的起源(它为何会成为律令而让人服从),而是下列事实:律令为人所接受,不是因为它是真的,而是因为它是必不可少的。律令的权威是不包含真理的。

12.驱使人们相信可以在律令中发现真理的,是必不可少的结构性幻觉。结构性幻觉精确地描述了“移情”的机制:移情就是假定存在着真理,就是假定在关于律令的创伤性的、无意义的、不一致的事实背后存在着意义。()

12-1.“移情”是对信仰的“恶性循环”的命名:我们相信某人某事的理由只能让那些已经相信的人们信服。

13.帕斯卡在自己的《思想录》中针对“为上帝是否存在而打赌从理性上说是否是明智的。”这一问题给出的答案是:丢弃理性的论证,投身于意识形态仪式,通过重复那些无意义的姿态使你自己麻痹。假装你自己已经相信了什么,信仰它就会自动降临。

13-1.这一实现意识形态皈依的程序有普遍的应用。不仅限于宗教,适用于对任何事物的信仰。

<比如对于共产主义的信仰: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要承认自己的阶级意识为他带来了无能和偏见,他不应该全力证明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而应该首先制服自己的小资产阶级偏见,去和那些曾经与他同样无能、虚弱的人们一起过活动家式的生活,用这种生活方式麻痹自己。最终,他就会真的成为一个共产主义者,拥有对共产主义的信仰。>

14.把帕斯卡的“习俗”和行为主义智慧(“你的实际行动决定你的信仰的内容”)区别开来的,是信仰前的信仰的悖论性身份:通过跟随某种习俗,主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信仰了什么。

15.因此,意识形态皈依只是一种形式行为,我们通过这种形式行为认识到自己真的已经相信了什么。换言之,行为主义者对帕斯卡所谓“习俗”的解读所遗漏的是:外在的习俗是物质支撑物,它总在支撑着主体的无意识。

<行为主义利用奖惩机制训练主体作出某些行为。“奖惩”和“行为”的对应关系不能让主体体验到该行为背后的无意义、不一致和创伤,他只会有明确的意识:做这些行为会有奖励,不做会有惩罚。是这些惩罚和奖励让主体“服从”权威,而不是权威本身的权威身份。>

16.马雷克·卡尼耶夫斯卡执导的电影《同窗之爱》以敏感和微妙的方式指出在共产主义的皈依问题上“相信了什么,但又对此一无所知”具有的不稳定身份。

16-1.某人已经坠入爱河,但他对此一无所知,因此他为自己的爱意赋予了这样一种形式:对她所爱之人采取极端的狗智态度,并对所爱之人发起防御性的攻击。

16-2.恰恰是作为“知情者”,一个人才会坠入“移情”的陷阱。这就是拉康的les non-dupes errent(“知者迷失”)。

<精神分析师微不足道的弱点和失误都能让接受分析的人感到快乐。这就是因为移情已经在发挥作用。>

16-3.我们通过真相来欺骗大他者:在一个所有人都习惯寻找掩藏在面具下的真实面孔的世界里,引导别人误入歧途的最佳方式就是戴上“真理的面具”。

16-3-1.但是维持“面具”和“真相”的一致是不可能的。这种一致不仅无法使我们“与同伴直接接触”,而且会使情形变得不可忍受;所有的交流都会变得不可能,因为通过这种暴露,我们被完全地孤立了起来。

16-3-2.成功交流的必要条件是,表象与表象所隐藏的背面保持最小的距离。

:critic of Althusser

1.符号机器并非仅仅是外在的,它同时是这样一个场所:我们内在的、最“真挚”和最“隐秘”的信仰的命运在那里提前上演、被决定。

2.当我们使自己屈从于宗教仪式时,我们就已经相信了什么,但又对此一无所知。我们的信仰已经物质化在外在仪式中。

2-1.换言之,我们已经无意识地相信着什么。因为只有从符号机器的这一外在品性出发,我们才能解释作为彻底外在的无意识的身份——一封“死信”。(无意识是“思想之外的思想形式”,它不同于思想的内在性,具有彻底外在的品性。因此它是“死信”,它承载着主体被压抑的欲望。它无法被投递、无法被解读。)

2-2.信仰事关对无人解读、无法领会的“信件”的顺从。隐秘的信仰和外在的机器,这二者之间的短路,就是帕斯卡神学最具颠覆性的内核。

3.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中,为帕斯卡所谓的“机器”提供了一个详尽阐述的当代版本。

3-1.阿尔都塞理论的弱点在于没有全面思考“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质询”之间的连接:

(1)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如何使自己“内在化”的?

(2)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如何制造“在意识形态上相信某个事业”的这种效果的?

(3)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如何制造主体化的相互联系(即认可自己的意识形态立场)的效果的?

3-2.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国家机器这个外在“机器”只有在主体的无意识中被体验为创伤性、无意义的强制令(“超我”,)时,才能行使自己的力量。

3-3.阿尔都塞仅仅谈及“意识形态质询”这一过程,通过这一过程,意识形态的符号机器“内在化”了,变成了对意义和真理的意识形态体验。

3-4.但我们从帕斯卡那里得知:出于结构上的必要性,这种“内在化”永远无法完全成功。总会有创伤性的非理性和无意义的“残余”紧跟着“内在化”出现。

3-4-1.这种“残余”不仅不会妨碍主体完全服从意识形态命令,而且它是主体完全服从意识形态命令的前提条件:正是这种无意义创伤的剩余授予律令以无条件的权威。

3-4-2.只要它逃避意识形态意义,这种无意义创伤的剩余就是我们可能称之为ideological jouis-sence,enjoy-in-sense(enjoy-meant)的东西,它是意识形态特有的。

4.关于这种ideological jouis-sense,卡夫卡在阿尔都塞之前就批判了阿尔都塞。他让我们看到对于“机器”和它的“内在化”之间的断裂而言,什么是构成性的。

4-1.卡夫卡笔下“非理性”的官僚体制,这台盲目的、无意义的机器就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在形成任何认同、识别(即主体化)之前,主体就是这台机器。

4-2.在卡夫卡的小说中,出发点是质询。卡夫卡式的主体被神秘的官僚实存物(律令、城堡)所质询。但是,这种质询的样子总会有点奇怪,是没有认同/主体化的质询,它并没有为我们提供可供我们认同的事业。

4-3.卡夫卡式的主体拼命寻找他所要认同的特质,而不理解大他者的召唤具有什么意义。

5.阿尔都塞对质询的说明中所忽略的维度是:在被捕获进符号性的识别/误认中之前,主体($)已经受困于大他者。

5-1.大他者是通过主体自身之内的欲望的一种悖论性的“客体-成因”(小他者、客体小a)来捕获主体的:$◇a

5-2.$◇a是拉康的“幻象公式”。拉康的根本命题是:在梦与现实的对立中,幻象位于现实一方。正如拉康所言,幻象是支撑物,它把一致性赋予我们所谓的“现实”。

6.拉康的这一根本命题是通过那个著名的“燃烧的孩子”的梦来确立的:

一位父亲连续几天几夜在孩子的病床旁看护。孩子死后,他走进隔壁房间躺下,但把门开着,这样他就可以从卧室里看到孩子的尸体所在的房间,尸体周围立着高高的蜡烛。一位老人被雇来看管尸体,坐在尸体旁边低声祈祷。

睡了几个小时后,父亲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的孩子站在他的床边,抓住了他,低声责备他:“爸爸,你没有看到我在燃烧吗?”

他醒来后,注意到隔壁房间里有一道耀眼的光,赶紧走进房间,发现那个老看护者睡着了,他心爱的孩子尸体的裹尸布和一只手臂被落在它们身上的点燃的蜡烛烧焦了。

6-1.对梦的通常解释基于以下论点:梦的功能之一是使做梦者能够延长睡眠时间。睡眠者突然暴露在外界的刺激下,一种来自现实的刺激(闹钟的铃声、敲门声,或者这里的烟味)。为了延长睡眠时间,他立即快速地构建了一个梦:一个小场景、小故事,其中包含这种刺激元素。然而,外部刺激很快变得过于强烈,主体被惊醒了。

6-2.拉康的解读与此直接相反。当外部刺激变得过于强烈时,主体并不会清醒。他觉醒的逻辑是完全不同的。首先,他构建了一个梦,这个故事使他能够延长睡眠时间,避免醒来进入现实。

6-2-1.但他在梦中遇到是自己欲望的现实,即拉康意义上的“实在界”。而这比所谓的外部现实本身更可怕。

6-2-2.孩子对他父亲的指责:“你没有看到我在燃烧吗?”暗示了父亲的根本罪行。这就是父亲醒来的原因:他要逃离那个在可怕的梦中显现出来的他欲望的实在界。

6-2-3.他逃进所谓的“现实”中,以便能够继续保持(对自己对孩子的死负有的不可推卸的责任的)盲目无知,避免在他欲望的实在界中醒来。

7.现实是为那些无法忍受自己的梦的人准备的。“现实”是一种幻象建构,能够遮蔽我们欲望的实在界。

7-1.同样的,意识形态不是我们为了逃避难以忍受的现实而建立的类似梦的幻觉。

7-2.意识形态是一种幻象建构,为我们的“现实”本身提供了支撑:它是一种“幻觉”,这种幻觉结构了我们有效、真实的社会关系,从而遮蔽了某些令人难以忍受的、实在界的不可能的内核

7-3.意识形态的功能不是为我们提供一个逃离现实的点,而是为我们提供社会现实本身,以供我们逃离某些创伤性的实在界内核。

8.拉康还谈到了“庄周梦蝶”,庄子梦见自己是一只蝴蝶,在他醒来后,他向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我怎么知道自己现在不是一只梦见自己是庄子的蝴蝶呢?拉康认为这个问题问得很有道理,原因有二:

8-1.首先,它证明了庄子不是一个愚者。拉康对愚者的定义是:相信自己与自己的身份直接同一的人,一个无法与自己保持辩证性中介的距离的人。(,)

8-2.然而这不是全部,如果是这样的话,主体可以被化约为一个空洞,一个由他人获取其全部内容的空位,通过主体间关系的符号性网络:我天生就是“虚无”,我自己的显在内容就是我在别人眼中的样子。

8-2-1.如果这就是问题的全部,拉康的最终结论将是主体的彻底异化。主体的内容,“他是什么”,将由一个外部的符指化网络所决定,该网络为他提供符号性的认同点,赋予他某些符号性的授权。

<如果把主体比作机器,那么这台机器就是个空壳,其内部没有就安装好的机械结构。因此它的运行方式不是由内部结构决定的,而是由它在与外界互动时由外界决定的。那么行为主义的规训将无所不能。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

8-3.拉康的基本论点(至少在他晚期的作品中)是:离开了大他者,离开了发挥异化功能的符号网络,主体无法获得内容,无法获得积极的一致性。

8-4.当庄子认为自己是一只梦见自己成为庄子的蝴蝶时,他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蝴蝶是构成他幻象-身份的框架和骨干的客体。(庄子和蝴蝶的关系可以写成$◇a

8-4-1.在符号性的现实中他是庄子,而在欲望的现实中,他是一只蝴蝶。成为一只蝴蝶是他在符号网络之外的积极存在的完整的一致性。

9.初看上去,我们看到的只是对所谓的正常视角所做的对称的倒置:在我们日常的层面上,庄子是一个“真正的”梦见蝴蝶的人;而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梦见自己变成庄子的蝴蝶。

9-1.这种对称的关系是一种幻觉:当庄子醒来时,他可以认为自己是梦见自己成为蝴蝶的庄子;

9-2.但在他的梦中,当他是一只蝴蝶时,他不能问自己:一旦醒来,当他认为自己是庄子时,他还是不是现在梦见自己成为庄子的蝴蝶。

9-3.这一“辩证法的裂口”只有在他醒来时才会出现。

10.幻觉不可能是对称的,也不可能是双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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