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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事局推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的治理架构,守好辽宁省海上交通安全的基本盘。8月30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海事局副局长季军表示,该局推动沿海六市落实海上险情预防与应对属地责任,确保海上人命搜救成功率达到90%以上。

辽宁海事局增强海上应急处置保障能力,推动新建5000吨级大型巡航救助船列编辽宁。同时加快推进丹东巡航救助基地建设,强化北黄海、鸭绿江国境河流应急保障能力。推进营口、丹东、锦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完善辽宁沿海溢油应急设备库规划布局,提升辽宁沿海船舶溢油应急处置能力,保护海上生态环境。

辽宁新建造列编海事执法船艇3艘,目前全省可调用专业救助船艇3艘,救助直升机2架,政府公务船艇90余艘,各类社会船艇270余艘。上半年,全省各级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开展搜救行动102次,成功救助445名遇险人员。全省海上交通“大安全”“大应急”架构基本形成并产生实际效果。

2023年以来,辽宁共辨识各类较大风险隐患58项,挂牌督战、逐项销号。全省不断加大船舶监督检查和船籍港管理力度,集中开展了“商渔共治2023”“船员实操能力检查”等专项活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列明了41项具体举措和93条具体工作任务,推动建成了全省“1+6+18”三级海上搜救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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